媒体数据合作的形式建议
1、 开辟工业房地产资讯专栏(或专题)数据合作;
2、 开辟工业房地产合作频道数据合作(网站或电视媒体);
3、 资讯数据合作(主要是结合媒体自身栏目或专题,引用我们一部分数据);
4、 业务拓展合作(测评研究中心可以为合作媒体的广告客户提供部分数据资讯);
5、 配合媒体相关活动进行数据合作(利用一部分情报数据)。
媒体合作原则
1、 由测评研究中心对合作栏目或频道进行定期内容数据提供;
2、 对于测评研究中心的内容合作媒体,在选定合作内容后,尽力保证数据提供的独家性。(具体条款以签定合作协议书为准)
3、 对合作媒体所利用的数据或文字说明必须标明“数据由上海工业房地产测评研究中心提供”;
4、 版面位置出现测评研究中心标识、联系方式等。
具体请与我们联系:400-820-8040 更多合作因您而有
|